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帮助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