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