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房地产抵押期间,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抵押人收存,房地产抵押权证由抵押权人收存。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房地产抵押资料,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无偿提供查询服务。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