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七条有效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使用统一文本。以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应有赠与人的书面证明;以其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