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教师法》,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