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自治州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