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已废止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4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