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障科学研究的自由,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