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安全有效的节育技术,依靠科学技术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矿藏、土地、河流、山川、林木等自然资源的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加强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科学技术研究,搞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等污染的综合防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