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