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