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废弃物的排放、收集、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