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