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自治区依法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