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建设工程实行报建登记制度。建设单位为报建人。不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