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市政府筹集资金建设港口公用性基础设施;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个人投资建设港口公用性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