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同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的各种社会公共事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