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设施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体育设施。配套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配套体育设施的用地性质,不得降低其用地指标或者缩小建设规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