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设施第十九条已修改市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林业和园林、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不低于国家对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规定的指标,根据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城市和村镇的公共体育设施设置标准,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