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工会应当支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教育职工爱护国家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工会应当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法律知识,提高劳动技能;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1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