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航道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封冻期内,在通航河流冰面上堆积、遗弃的各种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流冰前全部清除。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