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