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地方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理事会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