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海关、商检、检疫、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优先办理。各级政府应当协助解决救灾物资的转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