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省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国外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发展和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红十字组织之间的往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