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表决议案需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为有效,获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方为通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可以投赞成票或者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