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质询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