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可安排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分组会议的召集人由常务委员会会议主持人指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