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第五十四条有效知识城管委会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城管委会应当采取资金资助、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单位或者个人在知识城建立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