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四章 产业促进第三十四条有效税务部门应当落实国家鼓励创新创业和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优化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创建有利于知识城建设和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知识城管委会应当根据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提请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的产业、行业制定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