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政策指导、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审批快速通道、申请或者协助申请优惠政策等措施支持知识城的建设和发展。有关知识城建设和发展的事项,依照规定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审批;对由知识城管委会直接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审批的,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利和支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