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纠纷时,根据需要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所需要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先行支付,结案时由责任方承担。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