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各种教育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克扣、侵占、挪用、贪污教育经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