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