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已修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用于职业培训、职业康复等与残疾人就业相关事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