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具、教具。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