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被授权的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执行的,经省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采取暂扣车辆或者滞留驾驶证、行驶证的处理措施,并告知被处罚人限期到指定的交通部门接受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