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或者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拒绝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