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以县城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小城镇规划与建设。制定小城镇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多渠道增加资金的投入,逐步改善城乡人民的居住条件。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放宽小城镇落户条件,鼓励支持农民到城镇创业和就业。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