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河流、水库、坝塘的管理,综合利用水利资源,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改善农田水利灌溉和城乡人畜饮水条件。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和取水许可制度。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和使用各类水利工程。允许对水利设施进行租赁、拍卖,推动水利产业的发展。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完善城乡供电网,增加对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电力供应。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