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编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由本级人民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的原则编制。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补助社会保险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