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五章 社会监督第四十九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开全年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名单、社会保险险种及费率、缴费时段等情况,接受工会和职工监督。参保人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其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其在本单位的参保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等信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