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三十六条已废止一切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先评价,后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定点、设计和施工,严格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