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