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