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五章 造价管理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建筑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的定额以及计价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专业建筑工程造价,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业建筑工程概算、预算、费用和工期的定额以及计价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