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质管理与建筑许可第十一条已修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和开工审批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和初步设计审批后,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