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自治区外、境外建筑业企业事业单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件,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