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告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旅游经营者名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