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三十条有效旅游客车(船)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旅行社签订的书面旅游运输合同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运输线路、更换运输工具、搭载与旅游团队无关的人员。旅游客车(船)经营者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运行规定的旅游行程计划。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